(古晋3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在10月提呈国会下议院的大马儿童委员会法案,已建议对施虐者判以重刑,包括相应刑罚如鞭笞。
妇女部长拿督斯里南希苏克里指出,作为负责保障儿童利益的政府,必须有效地执行该法案,并符合2001年儿童法令及2016年儿童(修订)法令。
“我们希望他们(施虐者)被施予重刑,尽管(执行法案)并非我们的权限,但我们向有关当局提出此建议,以及重要的是本部门与该委员达致共识,以不会出现重叠。”
“(例如)施虐者必须被施予鞭笞,但有人不同意,我们并非鲁莽提出建议,而是经过全面讨论。”
她今日出席一项妇女活动后,对媒体这么说。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因虐待、忽略及迫害儿童的个人、家长或监护人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及或超过2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媒体早前报道,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政府与利益相关者接触、进行交流会及深入研究之后起草该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