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5日讯)社会民主和谐党主席彼得安东尼寻求宣判第15届全国大选丹南国席成绩无效失败,里端鲁宾巴朗成功保住此议席。
选举法庭今日为此选举上诉案下判时宣布,准许当选者里端鲁宾巴朗的通知申请,以及案件另外3名答辩人提出的初步反对,即撤销彼得安东尼提出的上诉。
法官甸文戴利同时命令彼得向鲁宾作出2万令吉赔偿,同时也得另外赔偿其他3名答辩人2万令吉,即选举官马士沙兹旺、大马选委会主席丹斯里干尼沙礼,以及大马选委会。
本案第一答辩人里端鲁宾巴朗当时在一场五角战中胜出,多数票为1108张。
法官表示,彼得在其入禀状中未提供完整资料,以证明选委会退回其提名表格乃有违规之嫌,也即不符合选举上诉条例第4(1)(b)和选举法令第32(b)条文的同读。
他指出,彼得的情况符合联邦宪法第48(5)条文所述,即曾触犯宪法第48(1)(e)条文下列述的罪行,因此已经失去资格成为候选人。
彼得的代表律师拿督安沙里阿都拉较早则认为,其当事人当时已经获得地方法庭批准暂缓执行刑罚,因此不受宪法第48(5)条文约束。
然而,里端的代表律师东姑弗亚阿末则认为,第48(5)条文在彼得被判罪后立即生效,除非他上诉成功,推翻原判。
“在该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就失去参选资格。暂缓刑罚只是延迟刑罚,其罪名成立并不会因此消失。”
安沙里事后表示,将会对选举法庭今日的判决提出上诉。
彼得安东尼因涉嫌伪造文书案于去年5月在吉隆坡地庭被判罪成,入狱3年罚款5万,他较后提出上诉。
吉隆坡高庭也于今日择定今年4月18日为彼得的相关有罪判决上诉,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