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1日讯)中秋夜,民众无视地方政府条规,在市区草地放孔明灯,被巡警发现并制止,一脚一个踩破踩灭,网民大赞警方做得好,“这次我都要挺警察了”。
昨天是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是亚洲多个国家都有庆祝的团圆节日,随著地区不同,庆祝方式不一,而中国广东一带流传下来的其中一项庆祝习俗,就是点燃孔明灯后,写上愿望放飞天际。
但其实我国好多年前便已禁止放孔明灯的行为,尤其是在高耸建筑物林立的市区范围。
早在中秋节前夕,周五(9日),诗巫市议会主席丁永豪就特意叮咛市民,不要放孔明灯,在路上提灯笼也要小心火烛。
他说,往年的中秋节夜晚,都会有少数的民众聚集在敦端姑布章广场、拉让花园或一些空旷的地方,放孔明灯或提灯笼。
他指,孔明灯不仅会影响晚间飞过诗巫上空的航班,掉落时也会引发危险,而且放孔明灯后,包装丢在现场同样会有制造垃圾的问题。
可有些民众偏偏就不听劝,结果昨晚在市区草地放孔明灯时被巡警逮个正著,警员阻止了这些违规市民放孔明灯,并且一脚一个的踩破及踩灭已点燃的孔明灯。
一间位于诗巫当地的运输公司便于昨晚在面子书上载了关于上述情况的一段23秒短视频,10小时内就累积了逾23万9000次的观看、2400多回转发、786则留言,及超过1300个赞或笑的表情符号。
支持警方的留言可谓一面倒,“市议会本来就有说不能放孔明灯呀”、“擅自放孔明灯是违法的,警察已经很仁慈了,只是阻止并没有捉人”、“没有被罚款就好偷笑啦”。
有网民则数出孔明灯对环境的种种负面影响,“不支持放孔明灯,太多意外事故了!”、“别污染天空、别伤害鸟类,警察做得对”、“会干扰到飞机,以前就有新闻报导过”、“刚才就看见个孔明灯掉下来砸到车子,都刮花了”、“以前发生过很多次孔明灯引起的火患”、“而且也不环保”。
放孔明灯本是为传达心愿到天上,但违规之举总让网民看不过眼,现在被警员当众踩破,网民看了乐滋滋,“放放放,以为这样很浪漫”、“看了就爽”、“眼看著自己的愿望被踩踏”、“平时多做好事,愿望老天自然会看见,不放孔明灯也行”。
常言道,有需求就有市场,有网民建议“卖孔明灯的商家也有责任,要对付,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