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2日讯)首长署(法律、1963年马来西亚立国契约、砂拉越与联邦关系)助理部长拿督莎丽花哈西达解释,砂拉越将“首席部长”一词改为“总理”并非有任何议程,而是希望显示砂拉越作为马来西亚成立伙伴的平等地位。
她今日出席一项讲座会时针对一些社交媒体上的批评及误解一事,作出澄清。
她表示,砂拉越与其他州属如马六甲、吉兰丹、槟城等的地位不同,砂拉越地位及马来亚同等,而这就是我们所要表达的。
“只是根据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中的地位而改变,因此我们需要透过宪法的修正,来表明我们是成立马来西亚的伙伴之一。”
她强调,我们只是显示作为平等伙伴的地位,而这项修正案符合联邦宪法。
她也分享说,首相的职位是国家领导层级中的最高职位,其次是总理,随后是各州首席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