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0日讯)砂政府和砂经济机构起诉砂行动党主席张健仁“黑洞论”毁谤案,古晋高庭今日做出了4项裁决,即驳回答辩方要求修改辩护书、驳回砂公共工程局局长的出庭传票、驳回砂日光公司首席执行员的出庭传票,以及驳回答辩人要求把国际非政府组织全球见证(Global Witness)的文章和Equisar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 发行证券纳入证据之一的申请。
负责此案的高庭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今日透过视频聆审此案,并作出上述4项申请的裁决。
针对答辩方要求修改辩护书,以把日前在审讯过程中提到有关砂日光公司的证据纳入他们的辩护之一,亚历山大今日裁决,驳回答辩方,即张健仁律师团队的有关申请,同时也谕令申请方付3000令吉。
此案的答辩方在日前也要求法庭发出传票予砂公共工程局局长拿督哈兹祖莱米和砂日光公司的现任首席执行员依沙答贡以让他们能针对砂拉越的数项公共工程出庭供证和出示相关的文件。
惟,拿督哈兹祖莱米和依沙答贡向古晋高庭提出驳回相关出庭传票的申请。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今日也驳回日前所发出的相关出庭传票,并谕令申请方付2000令吉。
另外,答辩方也在日前要求把国际非政府组织全球见证在2013年4月29日所刊登的文章和Equisar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 发行证券纳入此案的证据之一,惟,有关申请今日也不被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驳回,并谕令申请方付2000令吉。
“黑洞论”案审讯至今,诉方已传召第7名证人。而答辩方至今传召了3名证人,包括张健仁和丹绒峇都州议员周政新。
答辩方也将明天进行的审讯传召大马公司委员会官员出庭供证。
事件起因是在2013年期间,张健仁针对砂政府成立的一个名为类似“政府供款给所批准的代理机构基金”内的庞大金额提出质问,因砂州每年的财政预算案中都有大笔款项拨入此基金内,其中自2006年至2013年期间,数额为110亿令吉。
因为不满,州政府于同年3月4日通过砂州律政司致函张健仁,要他毫无条件针对黑洞论公开道歉,同时还得付以1亿令吉的赔偿。然而张健仁坚决不收回言论,亦不作赔偿,因此州政府连同州财政署入禀古晋高庭,以诽谤诉讼起诉张健仁。
此案的起诉人为砂政府和砂经济机构由砂政府法律顾问拿督斯里冯裕中、砂律政署律师莫哈末阿兹鲁、温演新和Oliver Chua代表。答辩人原是由张健仁亲自辩护,但他在供证时,将交由他的代表律师即江峰年和张守江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