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联邦法院9司于今日以7对2裁决,行动党埔奕州议员陈长锋因著双重国籍的问题,被撤销州议员资格。
砂州立法议会、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雅和前砂州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黄顺舸上诉得直,联邦宪法今日裁决,砂拉越州议会有权针对陈长锋医生的双重国籍问题,撤销其州议员资格。
尽管如此,砂埔奕州选区不会迎来补选,因砂州立法议会开会已满3年。砂拉越在2016年进行州选举,并在同年的6月份召开第一次立法会议。
此案是由联邦法院9司会审,9位法官分别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东姑麦蒙、上诉庭主席拿督罗哈娜、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黄达华,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拿督扎瓦威、拿督娜丽妮、拿督王南吉、拿督扎巴丽雅和拿督哈斯娜。
联邦法院裁决,砂立法议会有权利剥夺陈长锋埔奕州议员的资格,因为陈长锋拥有双重国籍身份。
联邦法院今日裁决,砂州宪法第19条款及第72条款,已分别阐明州议会对这类事项有著最终决定权,以及州议会的程序不可在任何法庭受到挑战。
黄顺舸在2017年5月12日,基于陈长峰拥有马来西亚和澳洲国籍,而动议撤销后者的议员资格。当时州议会是以70比10票通过撤销陈长锋州议员资格的动议。
陈长锋在2017年6月7日,透过其代表律师张守江、陈其兴、黄庆伟和江峰年入禀古晋高庭挑战砂州立法议会的决定。
2017年6月17日,高庭裁决砂州议会撤销陈长峰之举不合法。
上诉庭在2018年7月13日以2票对1票,维持古晋高庭裁决,并指州议会撤销陈长峰的州议员资格属越权之举。
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亚、砂州议会及黄顺舸过后就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结果联邦法院今日裁决砂州议会撤销陈长锋的州议员资格是合法的,使陈长锋丧失议员资格。
陈长锋:开放心态看待
原任埔奕州议员陈长锋表示,自己以开放心态看待联邦法院裁决他失去州议员资格的结果。
陈长锋今早在布城联邦法院开审的九司终结判决中,以7比2裁决丧失州议员资格。
他说,自己在选区服务人民超过3年,今日不幸被联邦法院裁决州议员身份无效。
“基本上是7位联邦法官取消了我的议员资格,不过东马大法官和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对多数法官的评论和结论非常有趣。”
陈长锋今早接受《婆罗洲邮报》电访时,如是表示。
基于砂州议会将明年6月届满,且砂州将在今年底前或明年初举行选举,因此,埔奕州选区不会迎来补选。
陈长锋在澳洲任职医生长达30年,于2010年1月取得澳洲公民资格,引起争议。
他在2015年正式加入行动党,次年,即2016年州选前申请放弃双重国籍资格。
在2016年4月份的砂州选举中,陈长锋成功在埔奕的四角战中突围,取得8899张票,击败国阵直属候选人拿督许庆璋,及原任州议员房保德和伊党的朱菲里。
2017年5月12日,当时任职第二财长的拿督斯里黄顺舸向砂州议会动议撤销陈长锋的州议员资格,获得砂州议长拿督斯里阿斯菲雅同意,当时,州议会以70比10票通过此动议,陈长锋的州议员资格被撤销。
陈长锋随后入禀古晋高庭,古晋高庭和上诉庭先后裁决陈长锋保留州议员资格,砂立法议会最终表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法院今日裁决,砂立法议会、砂议长阿斯菲雅与黄顺舸在2017年5月12日于砂立法议会宣布剥夺陈长锋的州议员属合法。
陈长锋昨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还打趣的说,“此新闻发布会可能是最后一次”,不料竟一语成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