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日讯)砂拉越职场安全及卫生局局长诺哈林表示,新型冠状病毒蔓延之际,若有雇主没尽责为雇员提供相关的个人防范设备的话,可在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下受到对付。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遭罚款高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他进一步解释说,除了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外,任何涉及雇员个人安全及卫生问题,若雇主没提供任何保障雇员安全及卫生福利的设施,也同样会抵触该项法令。
诺哈林今日在古晋国际机场巡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如此表示。
他呼吁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相关的防范设备,以防万一,尤其那些接触人群的群众。
他也说,当局会事先针对此事展开调查,之后才采取必要法律行动,同时,这属于新病毒,目前并没出现类似案件。
他也劝请所有雇主、雇员及公众提高警惕及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尤其主要人群集中的场所如机场、购物广场等。
另外,诺哈林指出,古晋国际机场在大马机场有限公司管理下,展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尤其对于站在的前线人员,他们直接与有症状的病人或访客接触。
除此,为了雇主、雇员及公众的安全、卫生及福利著想,此项活动也传递必要采取的防范措施,以确保该病毒爆发风险受到防范。
以下为防范措施:
(一)雇主受促进行风险评估与改善作业程序以降低风险,尤其直接与有症状的病人或访客接触的前线人员。
(二)保持高度卫生水平如用清水与肥皂或洗手液勤洗手。
(三)用口罩与洗手液,若有必要。
(四)避免到访人群聚集的场所与那些有相关症状的人士接触
(五)倘若病倒与出现症状如发烧、咳嗽及呼吸困难,立刻获得治疗。
(六)到卫生部网站获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的最新资讯及进展。
鉴于此,他促请雇主、雇员及公众共同依据上述列出的防范措施,为了共同的安全、卫生及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