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0日讯)砂拉越州政府强调,联邦政府在没有获得东马同意之下落实旅游税,已经违反了《1963年马来西亚合约》的精神,并建议让东马暂缓旅游税。
砂拉越旅游、艺术、文化、青年和体育部长拿督阿都卡林表示,若旅游税措施真的势在必行,也应该先在西马落实,并允许沙巴和砂拉越延迟落实旅游税。
他说,将与联邦政府磋商,希望让砂拉越在7月1日,避免落实旅游税。
“我们希望可延迟落实旅游税,如果联邦政府坚决要落实旅游税,至少让沙巴和砂拉越延迟落实。”
他昨晚出席项斋戒月青少年活动时说,在旅游税政策的课题上,砂拉越政府必须获得表达意愿的机会。
他说,联邦政府必须尊重《1963年马来西亚合约》,州政府在此事上,必须拥有自主权。“或许,州政府应要求联邦政府将部分的旅游税归还给州政府,联邦在今年并没有拨款给砂拉越旅游部。”
阿都卡林回应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指出,旅游税将在7月1日生效时,如是指出。
太仓促开倒车
他说,州政府的立场,不是要和联邦政府产生冲突,惟他认为在两者之间,必须做出妥协。
“旅游税的措施过于仓促,这不太好,这是在开倒车。”
阿都卡林补充,外国也有征收相似的旅游税,前提是执行情况合理,如提供国内和外国游客不同的税率。
“全部酒店必须先进行注册旅游税,否则它们就会被罚款,这就是我们必须延迟落实的原因。我们必须先协商,不要仓促落实旅游税。”
阿都卡林说,当大马在1963年成立时,旅游业并不是联邦政府专属权限,而是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共同审议和讨论的结果。
他指出,旅游业在数年前已被列入联邦宪法第9附表中,如今才被看成是属于联邦的事务。
“在未告知砂拉越政府的前提下,联邦政府将旅游业视为是联邦事务,如今他们又利用了相关附表,才制订旅游税法令。”
他认为,这项法令形同是一种权力侵蚀,同时也没有遵守马来西亚立国的精神。
上一季国会刚通过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提呈《2017年旅游税法案》,让联邦政府落实旅游税措施。
旅游税收分四个等级,五星级饭店收20令吉;四星级饭店收10令吉;一、二、三星级饭店收5令吉;无等级饭店则收2令吉50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