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22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纳闽分局自今年1月15日至12月20日,共展开了2万5324宗检查行动,以确保商家没有牟利。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纳闽分局执法主任莫哈默菲吉里赖表示,该局截至12月20日为止,在2011年制定的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条例之下,共开出19张警告通知,以及展开检查。
“当中17宗案件经调查之后,发现并没有牵涉到任何的暴利行为,没有再采取进一步行动,一宗案件正在调查当中,以及一宗案件仍等待业主的回复。”
他表示,在2015年的佳节统制品价格方面,当中包括华人新年、丰收节、开斋节及屠妖节等,在这几个佳节当中,该局共进行了175宗检查批发商案例,以及1244宗检查杂货店。
违规商家罚100
“在丰收节以及开斋节期间,该局分别各开出两张罚单,每张罚单罚款100令吉,他们都是因为在佳节期间,没有遵照粉红色统制品价格标签而遭到罚款。”
贸消部截至今年12月20日共接到53宗公众投诉,当中包括16宗服务欺骗案件,13宗价格欺骗案件,8宗消费税反暴利案件,6宗买卖欺骗案件,其他案件如网上欺骗案件、汽车工厂案件、售卖汽油原料案件、假冒品案件、误导性广告、刮刮乐欺诈案,、提高价格案、称重和测量仪器欺骗案件、收藏统制品案件,以及廉价出售商品案件各一宗。
“在这段期间,我们根据贸消部的法令共充公4万9180令吉53仙的财物,而开出的罚单罚款则有1万1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