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2日讯)随著丰收节来临,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从本月22日起,监督沙巴州内12项统制品价格,避免商家伺机起价。
贸消部沙巴分行于在本月22至31日期间,将派遣官员在州内27个地区,包括纳闽,监督商家是否按照当局规定的价格,售卖丰收节佳节统制品。地方政府及房屋部长拿督哈芝芝诺受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委托,巡视访G-Mart超级市场后,向媒体表示,依据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贸消部将列12样食品为统制品,其中包括鸡肉、鸡蛋、牛肉和猪肉。
他指出,在丰收节前8天至丰收节后隔天,各商家必须在统制品上放置“粉红标签”,显示统制品价格。同时,商家必须确保佳节统制品货源充足,并设有标准规格的度量秤,供消费者使用。
他补充,贸消部官员在接获投报后,针对商家进行调查,并对商家发出警告或发出通告,并会在展开取缔行动中,没收商品,向商家发出罚单。
他续称,在该法令下,商家们尤其在佳节期间,不得自行调高统制品价格,否则一旦被发现,将受到法律对付,包括个人罚款10万令吉或坐牢,公司罚款50万令吉或坐牢,或者两者兼施。
他更劝请消费者,一旦发现不法商家为了牟利而在佳节期间伺机起价,可拨打贸合消部门热线1800-886-880,或电邮至e-aduan@kpdnkk.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