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8日讯)砂州民主行动党副主席黄培根表示,加强煽动法的目的很明显,是要对付要求独立公投的砂、沙人民及社管制社交与平面媒体。
他称,修改的第3(a)(II)条,煽动任何人士或组织要求任何一个州脱离马来西亚的举止,将被视为煽动罪行,第3(c):出版任何煽动性的或造成出版任何刊物,在平面或电子媒体,也可在煽动法令下被对付。
在煽动法令下被捕,不能保释,触犯煽动法令被定罪,将被监3至20年,黄培根形容,这比警察国更恐怖,未定罪就被关押。
对于砂、沙人民要求独立公投,他说,政府应该通过对话来解决两州人民的不满,而不是通过高压的手段来压制人民。
他称,虽然砂、沙参组马来西亚的18及20条里有包括2州不可脱离马来西亚,两州人民,尤其是年轻人推动独立公投的原因是砂、沙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黄培根说,东马贡献许多的资源,但是,东马却比西马落后20年,人民不满在二州在1963年参组马来西亚时,联邦政府所答应与同意给两州的权益被忽略和不受尊重。
他称,砂、沙人民不能接受,资源被拿走没有得公平的回馈,而出现了一股年轻人鼓吹公投的运动。因此,他表示,政府不能以高压的手段来打压人的不满,高压的手段能压1年,却不能压10年。
他认为,政府应通过对话来了解人民为何鼓吹独立公投,而从中寻求解决方案。
他指出,人民对于政府提呈加重煽动法感到愤怒,若修改通过,马来西亚以后将变成霸权国家,没有言论自由。
黄培根说,在国选前,国阵政府承诺要废除这项于1948年,由英殖民政府所制定,对付共产份子的法令。如此的煽动法令不能在开明,没有再受到共产及恐布份子干扰马来西亚存在。
他认为,我国应有开放的言论自由空间,允许人讨论国家的制度,以从中寻求改善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