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Expo卡”和“警察卡”,证人纳西尔阿都拉,还先后获得“鸟卡”、“普查卡”、“IMM13”难民证。沈立强因而要求执行官加米尔阿里宾进一步解释这些证件卡的来历时。
加米尔表示,由于这名证人的证件经被焚毁,他会另行传召数位仍持有这证件的证人的证人,以及国民登记局总监出庭说明。
原籍苏禄的纳西尔,来自菲律宾南部的棉兰佬岛,他在1978年12岁时,在母亲和其他家庭成员偷渡进入仙本那,以躲避当时在菲律宾南部爆发的内战。
据他告知,本身入境沙巴先后申请到注册证和“Expo卡”,然后在警方展开的“清除行动”(Ops Bersih),取得“警察卡”,以避免受警方逮捕。
政治人物助登记
他说,较后他在1984年于仙本那申请到“鸟卡”,并于山打根取得,再于1991年获得联邦特工队发出的“普查卡”。
纳西尔告诉皇委会,他在1990年或1992年期间,透过友人于山打根的BDC违章屋区向一位名为伊曼古南的人士,成功取得蓝色身份证,并在苏高投票。
不过,他指出,在取得蓝色身份证后,被官员告知该身份证是违法的,被逼交回国民登记局,并于1997年申请难民证。他表示,目前他已获得国民登记局的批准永久居留证,只待沙巴移民局发出。
在受到沙巴律师公会的盘问时,纳西尔指出,他是在政治人物的带领下前往山打根的选委会登记。他说,在大选中,虽未有人告诉他要投票给谁,他心里清楚要投给巫统,惟在1997年后,因为已取得难民证,他未有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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