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马来西亚社区罪案关怀组织(MCCC)彭亨州分会主席辜健鈫呼吁政府考虑,对因酒后驾驶或吸毒后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并被法庭定罪者,实施终身吊销驾驶执照的处罚。
他也建议,政府应研究规定有关罪犯至少判处5年监禁,以更有效遏止类似悲剧一再发生。
辜健鈫今日发文告表示,上周五在彭亨州关丹—昔加末路靠近姆阿占沙发生的严重车祸,造成一名马来西亚国家反毒机构职员不幸身亡,再次凸显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人的生命无法重来。任何人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仍选择驾驶,都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却依然将其他道路使用者置于危险之中。”
“因此,MCCC彭亨州分会强烈建议政府,凡因酒驾或毒驾导致他人死亡并被判罪成立者,应终身取消其驾驶资格。”
辜健鈫指出,现有刑罚有必要重新检讨,以真正发挥阻吓作用,让公众明白酒驾及毒驾绝非轻微违法行为。
“我们也认为,凡涉及酒驾或毒驾导致他人死亡的案件,应考虑判处至少5年监禁。一个生命的逝去,绝不是任何赔偿能够弥补。”
“加重刑罚并非单纯为了惩罚,而是向社会发出明确讯息:国家绝不会容忍任何人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并因此夺走他人生命。”
他表示,政府是时候全面检讨现有法律,让刑罚足以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尤其是涉及人命伤亡的案件。
他说,每一宗因酒驾或毒驾造成的死亡事故,不仅夺走受害者的生命,也为家属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痛,许多家庭因此承受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
“我们经常看到类似悲剧不断重演。每当事故发生,社会都会为死者家属感到悲痛,但过了一段时间,事件便逐渐被遗忘。”
“政府必须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提高全民对酒驾及毒驾危害的认知,让社会明白,这绝非普通交通违规,而是足以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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