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彭亨州行政议员沈春祥今日召开记者会,说明其起诉企业家兼网红拿督雷健雄诽谤一案的结果,高庭已裁定后者须赔偿总额120万令吉。
案件源于雷健雄于2023年6月8日在面子书上载一段长约1分57秒的视频,内容被指损害沈春祥名誉与声誉。
根据起诉内容,有关视频被指影射沈春祥与诈骗分子有所往来,甚至涉及贩卖假药、赴泰国寻欢作乐;同时,视频亦指沈春祥欺骗公众及挪用资金,甚至声称他向受害者家属索取2万令吉“救援费”,但实际用于不当用途。
上述言论在网络迅速传播,对沈春祥作为政治人物及彭亨州行政议员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沈春祥于2024年11月5日在吉隆坡高庭入禀起诉,并于2025年3月24日,因被告未出庭应讯而取得缺席判决;被告其后申请撤销该判决,惟于今年4月9日遭法庭驳回并维持原判。
法庭裁定,被告须支付80万令吉一般损害赔偿及40万令吉加重损害赔偿,并按年利率5%计息直至全数清偿,同时须支付1万令吉诉讼费。
此外,法庭亦命令被告在所有社交媒体发布道歉声明、删除相关诽谤内容,并禁止再次发布类似言论。
强调无端遭诽谤 决定采法律行动
沈春祥在记者会上表示,他并不认识雷健雄,过去亦无任何冲突,但却突然被指控涉及多项不实行为,包括欺骗公众及在泰国从事不当活动,令他感到极不公平。
“我是在自愿并完全没有政府资助的情况下,展开救援行动,至今已救出超过100名马来西亚人。他们都是我们的国人,我们的孩子。”
他补充,他于2020年至2023年间不惜冒著生命危险多次前往柬埔寨、缅甸及泰国展开救援行动,并成功救出109人,并曾29次往返当地。
沈春祥指出,相关救援行动需承担高风险,包括面对跨国犯罪集团;惟相关诽谤言论已严重影响其在选区的形象,甚至引来大量选民来电质疑。
“我曾在泰国湄索与缅甸妙瓦底边境进行救援行动,曾遭武装分子持步枪追逐约4公里,生命受到威胁;在这样的情况下,仍须承受无端诽谤,实属不公。”
他表示,在与团队商讨后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并希望借此为自己讨回公道,同时提醒社会勿滥用社交媒体,在缺乏证据下诽谤他人。
此外,沈春祥的律师黄毅敏指出,案件已胜诉并取得法庭命令,虽然对方有意上诉,但目前对方尚未申请暂缓执行(Stay of Execution),因此判决仍然有效。
“我相信这类案件不会是个案。如今社交媒体被滥用来博取流量与散播诽谤的情况,已影响公众人物及普通市民。言论自由并不意味可以无根据诽谤他人,这种行为必须被制止。”
据2023年2月19日报道,沈春祥曾宣布不再参与“猪仔”救援行动,并指基于三大因素作出该决定,同时希望外交部及警方能持续展开救援,协助受困海外的大马公民早日回国与家人团聚。
他当时在记者会上表示,首要因素是本身已出任彭亨州行政议员,掌管消费者及人力资源事务,工作繁重超出负荷,其次是救援行动涉及高昂费用,已超出个人负担能力。
此外,他亦提及,第三个因素则是有网民曾污蔑他是人蛇集团成员,令他深感愤怒,进而萌生出放弃拯救猪仔的念头。
沈春祥当时亦在记者会后向尚未获救者的家属鞠躬致歉,并呼吁警方与外交部持续展开救援行动,将受害者救出以便和家人早日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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