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雪兰莪州计划加强《雪州水务管理机构法令》,以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处以更严厉的惩罚,包括最高罚款100万令吉和最高强制监禁3年。
据《新海峡时报》报道,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表示,此举也将赋予州执法人员更广泛的调查与检控权力,以更有效处理污染案件。
“有时我们虽然检测到污染,但却无法追踪其来源,因为污染源已经停止排放。肇事者可能‘出于良知’关闭了污染源。因此,虽然我们能够控制污染问题,但遗憾的是,无法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他以气味污染为例指出,恶臭的气味通常需要18至24小时才会传到雪州水坝。
“如果气味污染发生在峇冬加里,则要约15至16小时后才会传到该地。届时,相关证据早已消失,这正是当局面临的挑战之一。”
阿米鲁丁指出,目前依据《雪州水务管理机构法令》被提控的污染者不多,这主要是因为相关案件属于总检察署的权限范围,而当局也可能依据《环境素质法令》提控污染者。
同时,他宣布,州政府将制定一项全面的水资源总体规划,以更高效地管理雪州供水系统,应对干旱及暴雨等极端天气带来的问题。
他说,雪州目前已选定超过100处蓄水池选址,以支援该计划。
水资源总体规划预计一年内完成,内容将涵盖储水设施、蓄水池选址以及防洪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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