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8日讯)截至今年9月,芙蓉市政厅已把停放在芙蓉县内的545辆废车拖走。
芙蓉市政厅主席拿督马斯里接受《大都会日报》(Harian Metro)访问时表示,鉴于停放在各区的废车有碍市容及构成安全问题,加上废车并不是集中在同一个地点,因而在多个地区衍生了不少问题。
他称,在接获的投报中,尤以住宅区的情况最为严重,其中大部分是民众通过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作出投诉,此外也有部分是官员到各区展开巡视,了解情况后向各单位提供讯息。
他说,这些废车主要集中在住宅区或工业区的后巷,车主大多是因为维修费高而选择废弃车辆,有些车主则管理不善,导致车辆最终流落在各公共场所,因此执法组在展开行动时大有斩获。
“此外,废车问题还引发了停车位不足等问题。”
马斯里披露,市政厅将根据1974年道路、排水及建筑法第46条(阻碍公共场所)展开调查。
他说,废车的车主如果在收到通知后仍没有将轿车移开的话,可能会被罚款或充公车辆。
“如果车主想要赎回轿车,市政厅将会向他们开出罚单及充公费。市政厅通常会向车主发出为期7天的移开车辆通知信。”
他认为,给予一周时间是合理的。不过,在遇到不同情况下,市政厅也会根据情况,甚至可以在不另行通知下,立即展开充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