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一名律师解答民众疑惑,建议女性可以携带胡椒喷雾来保护自己,但强调胡椒喷雾剂仅能用于防身自卫,若用它来攻击他人,造成他人的伤害或用作其他用途,则属违法!
根据《太阳报》的报导,律师西瓦拉吉雷迪纳塞卡兰(Sivaraj Retinasekharan) 近日对一则社交媒体帖文进行评论,有关内容主要是对我国自卫武器规则和条例引起争论。
“胡椒喷雾是受1958 年腐蚀性和爆炸性物质和攻击性武器法令(Cesowa) 和1960 年军火法令的约束。”
他解释,这些法令是为让个人在遵守条例下,获得适当权利合法携带胡椒喷雾,而奠定的准则框架。
“在法律的约束下,胡椒喷雾剂将被解释为一种可以涂在人体上,透过腐蚀作用造成伤害的物质。”
“根据第 3 条文,持有它对他人造成伤害属非法;根据第 6(1) 条文,在公共场所若无合法目的携带可构成非法。然而,胡椒喷雾剂可用于自卫,保护自身免受伤害。”
他表示,曾有个人因拥有和使用胡椒喷雾剂而被起诉的案例,尽管对公众携带或使用胡椒喷雾的地点和时间没具体限制,但已经制定许可程序以防止滥用。
“2017年,一名50岁男子因用胡椒喷雾袭击梳邦再也市政厅执法员,而面临监禁5个月的刑罚,最终被罚款3000令吉,并被判入狱3个月。”
他解释,该名执法员在对非法停放的轿车的轮胎上锁后,即遭遇胡椒喷雾攻击导致呼吸困难。为此,在这起案件中,喷洒胡椒喷雾剂是对他人造成伤害,而不是用于自卫。
“根据刑事调查部针对性犯罪、妇女、儿童的调查数据显示,过去3年,在9198名性骚扰和性虐待受害者中,女性受害者占98.56%!”
他透露,今年6月7日,一名医生因涉嫌猥亵一名在霹雳州一家医院急诊室接受治疗的15岁女孩而被捕。
“2023 年 9 月,一名少女在乘车途中被两名刚认识的罗兴亚人强暴。初步调查显示,女学生与其中一名 14 岁的袭击犯一起外出。”
律师罗丁阿米尔表示,如果个人配备自卫武器,此类性侵事件本来是可以避免,因为,自卫武器可提供安全感并威慑潜在的袭击者。
“女性应该意识到并做好应对潜在危险情况的准备,获得胡椒喷雾剂等非致命自卫武器,是可以帮助女性们免受攻击。”
“在上述两起案件中,如果受害者拥有自卫武器并且知道使用方式,他们本可以保护自己。手上有胡椒喷雾剂在危险情况下起到至关重要的威慑作用,并防止潜在的犯罪。”
他重申,使用者应该将喷雾剂放在易于使用且安全的地方,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喷到其他旁观者的身上,并切记只能将其用于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