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讯)芙蓉市政厅命令发展商拆除位于新那旺市镇的非法外劳宿舍。
芙蓉市政厅企业宣传部主任沙玛努丁接受《阳光日报》(Sinar Harian)访问时表示,根据森州移民局早前取缔行动,所揭发的非法搭建外劳宿舍,经过调查后证实属于不合规格的建筑物。
他说,芙蓉市政厅已对地主发出通知,要求立即拆除有关的建筑物。
沙玛努丁披露,根据调查显示,在该区展开屋业发展的一家发展商,拥有该地段土地。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已违反1974年《道路、排水和建筑物法》第70(1)、70(11)和87(1)条文,即未经地方政府批准而建造建筑物,尤其是对公众造成干扰的建筑。”
无论如何,他强调,倘若有关单位不遵守拆除的指示,芙蓉市政厅将通过法律途径对地主采取更严厉的行动。
他呼吁芙蓉市的市民,通过公共投诉管理系统(SISPAA)mbseremban.spab.gov.my或“民众响应应用程序”系统进行作出任何投诉。
另一方面,屋业发展商表示,遭取缔的非法居住地点,实际上是他们在私人地段上的外劳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