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4日讯)轰埠甘榜原住民路(Jalan Kampung Orang Asli)一塑胶和固体加工厂因污染河流,而抵触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局(LUAS)法令第79(1)条文被调查。
根据该条文,一旦罪成,可处以罚款最低20万令吉、最高100万令吉,以及监禁不超过三年。
雪州水务管理局表示,当局还根据同一法令第121(1)条文发出指示信,要求肇事厂家对受污染影响地区场所进行清洁工作。
他指出,在当局的密切监控下,清理工程于昨晚11时全面完成。
“同时,环境部(DOE)和士拉央市议会(MPS)也将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针对该场所采取相关行动。”
当局补充,在所有相关污染地点的核实均证实臭阀值(Ton)读数为0,并没进一步发现该物质的痕迹。
雪州水务管理局表示,当局将继续监控这些相关地点,并随时准备采取必要的缓解行动。
根据早前报导,一家塑胶工厂的水箱泄漏导致聚甲基丙烯酸(PMAA)污水排入河流,随后导致四个水处理厂(LRA)的工作停止。
这四个滤水站包括兰斗班让、雪兰莪河的第1、2和3期(SSP1、SSP2和SSP3)昨天开始停止运作,估计造成1000多个地区的110万用户经历了无预警供水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