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民主行动党社会青团总财政林骏荣谴责警方暴力行为,吁警方应以更专业的态度处理事件。
他发文告表示,赵明福促进会发起正义之行,3天步行45公里呈交备忘录是为了实现正义,和平集会也是宪法保障公民的权益,爆发冲突引发多名参与者受伤令人遗憾。
他说,《联邦宪法》第10条规定“全体公民有权和平集会”。赵明福促进会在公共场合和平集会、表达意见是《联邦宪法》下的宪赋权利。参加集会的人士都是手无寸铁的平民,并不会对社会构成任何威胁,因此警方并不需要行使暴力手段阻扰他们。
“作为替国家执行法律的机构,警方必须铭记于心他们的工作范畴是包括了维护所有马来西亚人在宪法下赋予的权力。这也包括赵明福促进会成员的权益,因此警察应该以更专业的态度来处理此事,以沟通代替暴力让事情能够更圆满的结束。”
也是森州民主行动党社会青团长的林骏荣指出,赵明福事件是许多民主人士内心的痛,暴力并无法消弭这些伤痛,反之我们需要更多的沟通和谅解。警察的行动将让昌明大马蒙上污点,违背政府开明和开放的执政理念。
“赵明福事件发生至今已经15年,我们应该要理解赵家追求真相的决心,并以更专业的方式去处理这件事,暴力只会让情况更糟糕并让希盟开明的形象蒙上污点。当时希盟的国会议员也已经来到附近准备接受备忘录,所以警察没有必要行使暴力。”
他披露,国会是公共空间,而国会议员更是人民选出来的民意代表,因此警方不应该阻扰民众到国会行使他们的公民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