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随著6岁自闭男童扎恩的双亲面对疏忽致死的官司,社会福利局将向法庭申请庭令,暂时照护他们的另一名儿子。
福利局雪兰莪州主任阿兹米尔卡欣说,该局也将向法庭要求一段期限,以进行鉴定亲属的工作,包括适合的监护人。
“我们估计会在今天取得临时庭令,以便带这名儿童去体检等等。”
“我们将要求法庭给我们一段时间,可能是一两个月,以便对鉴定亲属和适当的监护人进行调查工作。”
他今日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该局也已就暂时照护扎恩同岁弟弟一事,知会了他们的双亲,即被告再因依万与依丝玛妮拉。
提到扎恩胞弟的情况,他表示一切良好。
“还是儿童的他也感到混淆,不太清楚目前的状况,不过,目前一切还好,没有问题,因为我们将他安置在医院,先进行体检。”
扎恩在去年12月5日失踪后,由居民发起的搜寻行动于翌日晚上10时,在扎恩住家附近的小河旁发现其遗体。
扎恩的父母昨天被控疏忽照顾,惟否认有罪,各别准以1万令吉加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且禁止骚扰控方证人。
控状指出,两人于去年12月5日中午12时至6日晚上9时55分之间,在白沙罗达迈PJU路一带作出上述罪行。
他们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看孩子使其暴露危险中),可在相同法令第31(1)条文下被治罪,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