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班丹公青团敦促乌鲁冷岳县教育局,针对早前五年级男学生被老师强迫在烈日下罚站3小时一事,立即采取行动解决此事。
副团长莫哈末依夫瓦发文告表示,对学生采取在烈日下罚站两小时以上的决定,显然是不符合逻辑且不恰当的。
文告说,学生犯了错误被惩罚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惟教师应该采取适当的惩罚方式。
“我们团队今日拜访了受害者家属,发现受害者失去了这个年龄段应有的活泼,且早前已被受害者父母告知,孩子曾在学校收到惩罚。”
基于此,文告也敦促乌鲁冷岳县教育局应立即解决此事,并一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教师所采取的举措,超出了学校规定的指导方针,须对涉事教师采取严厉行动。
“同时,这起事件对教师而言也是一个教训,以让他们更加认真对待此事。”
根据媒体报道,该名男孩于4月30日在上午10时至12时50分,烈日当空下被罚站,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就医。
由于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也导致该名学生中暑及伤及神经,沦为残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