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15位潜水爱好者不满协助安排行程的友人情侣提高团费,且在大家要求退款时,却无辜被扣除总额388令吉酒店及精神损失费,因而要求追讨全额退款。
这15位潜水爱好者部分来自柔佛州,其中事主林蔚莹(38岁)与另2名通过线上陈述情况的陈锦源(39岁)及袁慧娱(31岁)表示,涉及友人是一对情侣,他们把原本1700令吉的团费抬高至2500令吉,以从中赚取差额,在收取了1250令吉抵押金后,被同团的一名友人揭发因而要求对方退款。
他们说,他们与这对情侣因潜水而相识2年多,但在揭发他们行为后,团友并没有打算要退团,只是希望情侣可以坦诚一切且道歉,就会息事宁人。
收费差价约600
他们指出,团友在决定今年8月1至5日前往巴厘潜水时,在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群组内,女子就自荐协助对接及安排行程,并承诺这是朋友团,不会有任何的盈利。
“于是最后23人决定成团,且当对方指酒店及潜水配套价格为每人2500令吉时,大家皆没有任何异议,且在今年3月3日前,所有人已经缴付了1250令吉的抵押金。”
“讵料,却在3月中,我们却在酒店的专页内看到酒店及潜水的配套价格,比这对情侣给予的2500令吉便宜,至少便宜将近600令吉。”
林蔚莹、陈锦源及袁慧娱披露,当下,团友就在群组询问这对情侣,而身为潜水教练的男子却称“肯定是要赚一点”,之后当被质问当初承诺是朋友团,不会有任何盈利时,对方却把责任推到女友的身上。
只退款逾800令吉
“同时,当其女友指我们若不爽可以退团,她会全款退还;不料,当我们15人同时要求退团时候,男子却反口指不曾说过可以退款,并且说要扣除酒店费及精神损失费,总额388令吉。”
“当我们要求继续入住已预订的酒店时,潜水教练的女友却支支吾吾,且指通过第三方预订,无法把酒店预订修改为我们名下;无论如何,在双方多次的争论下,我们每个人获得这对情侣退款逾800令吉。”
他们也说,目前他们尝试透过各途径,包括向警方报案、入禀消费人仲裁庭、寻求掌管森州旅游事务的森州行政议员陈丽群及律师等,但迄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协助方案,让他们可以追讨回这笔钱。
“虽然不是一笔巨款,但是我们不希望助长这种风气。”
无论如何,林蔚莹、陈锦源及袁慧娱表示,由于已经购买了机票,他们仍然会继续8月份的潜水行程,如今已经找到了合适的配套,每人只需要17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