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巴生皇城市政厅发函要求19户居民撤掉住家外放置的焚烧金纸火炉一事,引起关注。执业律师颜炳寿表示,在住家范围内摆放个移动型金纸火炉并不违法,但屋外或过于频密焚金纸就会触法。
他在面子书发文指出,违法的情况有两种,第一是民众把金纸火炉摆放在门口围篱外的角落,或是围篱外沟渠石灰板上。
“因为那不是您的家产地盘,是县市议会的管辖地。”
“第二种,是烧的香火太旺,左右邻居并不是嫉妒,而是你家火炉释放的烟灰,实在太呛太多,干扰了街坊邻居们。”
他说,依据他的观察,过年过节,久久一次烧金纸,街坊邻居没投诉,一般市县议会也会视时间地点和燃烧是否有个度而给予包容。
他奉劝民众,生活需互相理解包容,这也是生活的一部份。
颜炳寿也是马华前副总会长,他在文中分享了2020年他上载YouTube的一支影片,其中他分享个案时提及,一旦烧香焚金纸过于频密影响了街坊邻居日常作息,属于刑事侵权行为,有涉及妨碍邻里的滋扰行为(Private Nuisances)的可能性。
“警方可援引刑事法典和轻微罪行法令,以滋扰公众邻里的理由罚款肇事者。地方政府也能向涉及屋主发出通知,勒令停止类似的滋扰行为,违反者可被法庭罚款高达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此前,巴生皇城市政厅发文告,执法员于周二(26日)到巴生一住宅区巡视,共向19家住户开出通知信,要求屋主撤掉屋外的火炉。
文告指出,事由屋主将火炉摆放住家前对邻居造成困扰,因此抵触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171号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