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一名女子称在任职公司请年假做兼职,结果被同事发现,最后遭公司直接解雇。
透过alwanijohan在X发帖文,讲述她当时请年假经营生意,不料同事将她的Instagram动态录下并发送给老板。
“老板之后致电我,要我马上到公司,并把我当场解雇。”
女子对老板解雇她的行为非常困惑,她疑问员工请年假不是自由度假、睡觉或是兼职吗?并称未事先通知解雇员工,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行为。
她还提到,她曾询问公司是否有其他员工,在无提前通知下遭解雇而可以申请赔偿的问题时,结果公司回应他们并不晓得,因为他们没有遇到过这类问题的员工。
“当初就是因为顾忌同事好管闲事,才没有在社媒平台追踪或加他们为好友,就因为知道他们会好奇我请假做什么才隐藏限时动态,可能是他们从其他社媒帐号发现了吧。”
“我在这一方面没经验,怕麻烦直接和公司商量赔偿事项,而不是与劳工局,结果公司方面却指合约中阐明不能索赔。”
“我当时因为慌就和他们签协议不能索赔,现在不知如何是好,请问网民还有其他解决方案吗?”
对此,有网民建议她向劳工局投诉,并到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看看,若有缴付会费,是否能够申请到一些福利。
同时他们建议她向前公司采取法律行动,向她解释一般公司解雇员工需提前至少2周或1个月给通知,否则就能采取法律行动,前提是她必须寻找到相关文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