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讯)雪州议会议长黄瑞林表示,上周四宣布峇冬加里州议席悬空,乃是根据1959年雪州宪法第69条文所赋予议长的权力。
他反驳选委会前副主席拿督斯里旺阿末旺奥玛指“只有选委会有权宣布州议席悬空”的论述,并要求后者翻阅州宪法和修改条例。
他指出,议长是根据雪州宪法第69条文履行其职责,前选委会副主席可以解释,唯应先细读州宪法。
“在州宪法下,即一旦发现任何州议员6个月内连续多次缺席州议会,议长被赋予权力宣布州议席悬空!”
他举例,雪州宪法第69条文内清楚阐明,也可参考2011年,时任雪州议长拿督邓章钦与前巴生港口州议员峇鲁希山的联邦法院案例。
他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指出,显然雪州议长的决定,即是最终决定,因此他今天将致函选举委员会,通知有关峇冬加里州议席悬空一事。
据《今日自由大马》报导,于2004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选委会副主席的旺阿末指州议会议长无权宣布州议席悬空。
据报导,斗士党峇冬加里州议员哈鲁迈尼自2022年7月 28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未出席会议后,黄瑞林于上周四宣布峇当加里州席悬空。
黄瑞林也是适耕庄州议员,他透露,哈鲁迈尼仅出席2022年 7 月 27 日的理事会会议,并没有出席 2022 年 11 月的预算会议。 他指出,如果根据计票方法(旷工)从7月28日开始,就无需争议。他在宣布之前曾就计票方法等问题,谘询过州法律顾问。
同时,他也坚持不担心会受到被悬空席位的原州议员的任何挑战,因为有关决定可作为最终决定。
“我根据法律对所有州议员能够公平与公正地履行职责,如果他当初有出席州议会,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他必须为此自我反省。”
与此同时,哈鲁迈尼于上周五发文告解释,他只是错过2022 年 11 月 23 日开始,即第 14 届雪兰莪州议会第五届第三次会议。
他质疑,6个月的计算方式,是否应该从2022年11月23日开始,到2023年5月22日结束。
哈鲁迈尼表示,在考虑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会给黄瑞林3天时间撤回悬空峇冬加里州议席的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