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教育部总监拿督卡鲁丁澄清,教育服务纪律局还没对莫哈末法里沙烈老师进行纪律处分。
他说,法里所收到的信函,只是一封要求解释信,不是惩处信。
他在教育部官方面子书的一段约1分钟30秒中提到,老师莫哈末法里沙烈收到的信函,不是一封老师已经被惩处的信函。
他指出,该信函要求该老师通过解释信回应,纪律局收到对莫哈末法里沙烈的指控。
“纪律局已经在10月14日接获法里老师的解释信。纪律局将会在明天,10月17日召开会议。纪律局的听证会是依照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和纪律)进行,而且套用在所有在职公务员,包括我自己。”
他希望,这个解释能够让各方理解。
根据老师莫哈末法里沙烈在面子书上载的信函可见,该封志期9月22日的信函,由于教育服务纪律局主席拿督尤索发出,题为“以解雇或降级为目的的纪律处分”。
该长达5页的信函提到,纪律局主席接获投报,经过评估后认为莫哈末法里沙烈触犯了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和纪律)第19(1)(c)条文。
该条文为公务员不能够发表任何批评政府政策、计划或决定的言论,无论是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
该信函指出,莫哈末法里沙烈的三项指控,其中两项为在面子发表两篇批评教育体系的文章和一个在面子书批评教育课纲的直播。
该信函也要求,莫哈末法里沙烈在21天内出示解释信,若没有出示解释信则视为放弃自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