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洞14日讯)一名70岁华妇今日声泪俱下,控诉42年前在警局遭到一名警员性侵,如今终于鼓起勇气报警,并誓言要讨回公道!
该名妇女黄玉雪今日在行动党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陪同下召开记者会,阐述这件发生在42年前,造成她一生阴影的案件。
黄玉雪表示,当年她28岁被家暴后逃离,投靠到一名83岁的老翁家里。该名老翁自称来自中国,来到吉隆坡已20多年,并操著一口流利的广东话。
“我被丈夫家暴后,经过朋友介绍,就投靠在一名83岁的老翁家里,其住家单位就位于在陈秀连路。”
黄玉雪指出,原本该名老翁要将她纳入为第12名小妾,屋内还有其他11名妻子与他同住。
“该名老翁表示,为了我的安全及以及免被丈夫登门找到,因此他载我到冼都警局去报案。”
她回忆表示,她清楚记得,当天她一到警局报案时,一名身形削瘦,年长她3年的警员,就将她扯进一个房间内性侵她。
“我离开警局后,收留我的老翁到警局接我时对我说,今天报案所发生事不准告诉任何人,之后我们就沉默地乘车回去。”
她怀疑,该名老翁仿佛知道事情会发生一样,因为他并没有拆穿她,所以她才觉得老翁和警察是串通好的。
“事情发生以后,我在老翁家一共住了两至三个月,直到我自己在外面找到房间后,我才选择搬离出去。”
她指出,自己之后就在马六甲隐姓埋名,将3名子女寄放在奶妈家,独自去新加坡工作。她曾做过销售员、舞女及中医等,最后一份正职的工作,就是做了20年的私人护士。
遭性侵耿耿于怀多年 近日决定报案
黄玉雪表示,在过去的两个月内,她一直反复地想起这件事,因忿忿不平,最终决定在本月12日(星期三)到冼都警局报案。而警局随后也将其案件,移交至吉隆坡警察性侵、家暴及儿童虐待组处理。
“我一直耿耿于怀于此事,一直不敢报警是因为对于警察的不信任。由于之前忙碌及需要养育孩子,因此我就一直没有去报警。直至现在我鼓起勇气去报警,就是为了要讨回公道。”
“警方本应保护我,为何却性侵我”
“我真的不明白,警察应该是保护我的,为何反而去性侵我?”
她哭道,她不甘心,对方现在还在世,仍继续享有公务员退休金,她希望在她有生之年,能够为这起事件讨回公道。
此外,游佳豪表示,强奸案为刑事案,没有追讨法律行动的时效性,虽然此案已过去42年,但只要受害者报案,警方都应该采取调查行动。
“感谢冼都警方给予的配合,无论如何,我们将会继续跟进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