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吉隆坡市政局日前在独立广场展开执法,并强调未曾许可民众在当地使用电动滑板车,因此当场充公电动滑板车并禁止上路。
吉隆坡市政局(DBKL)今天发文告披露,当局于6月4日(周六)晚上8时至10时,曾在独立广场一带执法,并充公了2部电动滑板车。
“独立广场是一条公共道路,根据条例,有关路段并没有宪报颁布为允许民众使用电动滑板车。”
文告强调,有关执法符合政府的指示,即除已在宪报颁布的区域外,电动滑板车一概不允许在公共道路上行驶。
“隆市政局没在独立广场允许民众使用电动滑板车,同时,执法员事后也向警方报案,投诉电动滑板车营业者妨碍公务员执法。”
文告透露,被充公的滑板车,目前已被扣押在蕉赖隆邦路(Jalan Lombong)的隆市政局仓库。
根据早前报导,电动滑板车活动于去年5月开始流行,当时在社区中极度受欢迎,因为可作为民众的短程代步工具,尤其是那些步行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的民众。
然而,从2021年1月1日起,政府开始在吉隆坡禁止宪报以外的道路或地区使用电动滑板车,并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APJ)对违法个人采取法律行动。
直至今年的4月26日,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宣布,即日起,使用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上公路将被对付,违者最高可罚款3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