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吉隆坡市政局宣布,杂货店、便利店及传统中药行,即日起禁售烈酒(Minuman Keras/Liquor)!
不过,消费者依然可以在上述商店,购买到其他非烈酒的酒类,包括啤酒或药酒,惟却限时销售,只能在早上7时至晚上9时之间出售。
吉隆坡市政局今日发文告强调,除了限时销售外,有关商店也必须提供销售区或专用区,以区分酒类产品与其它饮品;在非营业时段,必须关闭酒饮区,且只能出售给21岁以上的人士。
除了烈酒以外,传统商店如传统中药行,可允许出售由卫生部通过,作为传统医疗用途的纯酒或混合酒。
根据市政局的文告指出,除了一些饮酒场所如酒吧酒廊外,允许售卖烈酒的场所只限超市、霸级市场和购物商场等。
有关售卖烈酒的禁令原定于10月1日起生效,不过吉隆坡市政局在今年9月30日时,已发文宣布有关禁令展延一个月执行,直至10月31日。
文告强调,在禁令展延一个月期间内,吉隆坡市政局已和利益相关者,包括联邦直辖区的酒厂、瓶装和零售商、居民代表和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国会议员召开会议,各方都对有关问题,表达了意见和深切的关心。
无论如何,吉隆坡市政局在接纳各单位的意见后,已在近期内拟出完善的最新指南和条例。
所以,相关单位从即日起,必须遵守已更新的联邦直辖区售卖烈酒(可致醉的酒饮)执照指南和条件,这也意味著,隆市政局将不会再发出新零售烈酒执照给杂货店、便利店和传统中药行。
至于有售卖烈酒的酒吧、酒廊
、餐厅、货仓或提供酒类饮料的活动,都必须申请烈酒销售执照 (LMK)。
其中,公共场所如酒吧、酒廊和餐馆等,只能从早上10时至午夜12时售卖烈酒,业者可以视娱乐中心区域的情况,最多只能申请延长售卖烈酒时段至凌晨2时。而其他的批发和零售单位,则限时只能从早上7时至晚上9时出售。
此外,出售烈酒的商业单位,必须远离警察局、祈祷场所、学校、医院和住宅区100公尺之外,且必须在单位大门张挂酒牌并展示二维码;蓝色(酒牌)代表可以在店内饮用,黄色(酒牌)代表只能带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