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 吉隆坡市政局促请想申请新酒牌许可证、转让或迁址人士,必须填妥特定表格,在本月18日前提交市政局执照组的直辖区酒牌委员会。
隆市政局发布通知,联邦直辖区酒牌委员会将于3月18日(周四)上午10时,在隆市政局2大厦5楼的会议厅召开会议。
间中,介于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的新许可证、转让或搬迁申请,都必须联同特定表格(4份),必须在本月18日或更早之前,送到隆市政局的商业发展和执照局,以便呈交给联邦直辖区酒牌委员会主席。
“新许可证申请者,必需在许可证到期的至少4周前提交,否则逾期者将不会受理。”
全部申请新许可证者,提交前必须在相关单位显眼处,贴上申请通告7天;并在4家本地报章刊登广告3天,申请时剪下一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