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 戴有隔离手环的员工未遵守居家隔离指示上班,惟被公司经理发现后驱赶回家,并报警处理。
十五碑警区主任再鲁尼占助理总监透露,警方是在本月13日接获一名公司经理投报,指其一名下属戴著粉色隔离手环上班。
“该名违反隔离指示的员工,是因住宿附近出现确诊病例,而在本月9日被卫生部指示戴上手环进行居家隔离至本月22日。”
他表示,惟该名员工并未向公司汇报此事,更如常到公司上班。
“直至员工洗手时,公司经理才看见他手上的手环,并立即要求其返家隔离,后报警处理。”
再鲁尼占表示,警方现援引刑事法典第269 (可能散播任何危害性命之传染疾病的疏忽行为)条文,及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24法令)第22(b)条文,对事件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