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电梯经常故障是困扰高楼住宅住户的噩梦,但他们可能没去细想,若寻根究底,住户本身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态度也是导致这个问题的其中一个原因。
隶属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房屋及分层管理仲裁庭副主席莫哈末卡立说,拖欠物业管理费势必会导致物业管理方没有足够资金维护、维修和清理建筑和相关设施包括电梯。
他告诉《马新社》:“根据我们于2019年接获的投诉,其中分层管理仲裁庭登记的5675宗案件,拖欠物业管理费就占了93%或5291宗,是该仲裁庭接获最多的投诉案件。”
他指出,通常廉价房屋和中价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平均介于每月30令吉至200令吉。
他说,上述5675宗案中有78%或4456宗得以在150天内解决。
“在这150天内,分层管理仲裁庭审理后会作出裁决,若有人不遵守有关裁决,可向推事庭登记该案件,从而让建筑专员(COB)采取行动,如发传票、执法或拍卖流动资产。”
可充公屋内物品
他说,建筑专员也可充公违规业主屋内的物品或流动资产。根据记录,目前未有太多案件走到法律行动阶段,通常都是在仲裁庭处理阶段,他们已缴清欠费。
莫哈末卡立说,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阐明,违反仲裁庭裁决,如没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拖欠费用,一旦定罪,最高可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
另外,房政部城市服务组秘书莫哈末赛夫里扎建议物业管理层,多与住户会面协商,提高对公共资产共同责任的醒觉意识,并采取果断行动确保住户有缴付管理费。
“若住户本身漠不关心,没有参与感,他们不会了解和支持肩负这些责任,也不了解物业管理层在确保公共资产受到良好维护所起到的作用。”
法律行动是最终手段
他强调,法律行动应该是万不得已下才采取的最终手段。
莫哈末赛夫里扎说,物业管理方也要保持透明化财务管理,勿引发住户的困扰,并根据房政部的指南规定管理物业。
他说,物业管理方与住户之间也应互相包容,团结一致行动,以及根据时势和住户财务状况调整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