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15日讯) 涉及污染雪兰莪州万挠贡河,以致百万水供用户大受影响的重型机械工厂的4名兄弟董事及1名经理,早前在士拉央地庭被两项控罪并不被批准保释后,今天获得莎阿南高庭批准,每人各别以40万令吉保释候审。
5人,分别4兄弟董事,即叶国伟(52岁) 、叶国文(58岁) 、叶国军(50岁)、叶国荣(60岁)及厂主管何文亮(59岁)。(上述人名皆为译音)
5被告是于9月14日被控上士拉央地庭,面对两项控罪,即在刑事法典第430条文(破坏水源或改变河道),以及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5(1)条文下被控。5被告皆否认有罪。
当时审理此案的士拉央地庭莎菲拉,基于雪河污染案,涉及公共利益而不允许5名被告保释候审。
案件择定于10月2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