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讨债找错人,红漆泼上门!在甲洞花园居住20馀年、信誉向来良好的商人戴运友,买给儿子媳妇的住家莫名遭到大耳窿骚扰,特对外澄清,冀查明讨债对象,勿冤枉好人。
从事机械与纸业的戴运友(63岁)表示,本身在甲洞花园居住超过20年,几年前更购下自己屋后的二手房子,给儿子戴添福(38岁)和媳妇许爱琳(36岁)居住。
他说,该区居住多年,一直相安无事,不过周二(1日)儿子媳妇住家无故遭人泼红漆,更抛掷带恐吓字眼传单。然而,一家人对此不思其解,因为传单上著名欠债人为陈姓男子,家人并不认识对方。
“事发那天中午约12时,我媳妇有返回家中取物,当时住家还安然无恙,但傍晚回到,就发现停车的地面瓷砖,被人泼洒红漆,还波及二楼阳台外墙。”
“不幸中之大幸的是,当天亦是农历七月十四,我们全留在工厂拜祭中元,若非如此,可能家中车辆会随之遭殃,损失惨重。”
他说,由于家前方闭路电视已有一段时间没有维修,案发后家人欲调阅画面,才惊觉没能录下犯案过程和作案者容貌,现在唯有在家安置暂时的闭路电视,预防案件再次发生。
戴运友是今日在直辖区行动党公共服务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委员兼甲洞国会议员助理叶士愷、及儿子媳妇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澄清,他们一家人都不认识欠债人,亦非讨债者要找的对象。
他说,家人至今都不曾接获任何追债的电话,或上门滋扰的问题,且作案人也很是谨慎小心,周遭邻居表示当天闻到很大一阵油漆味道之外,就没被任何声响惊动。
“泼漆不仅影响我们一家声誉,且儿子媳妇,还有我分别5岁和15岁的两个孙子,及一名印尼女佣,他们5个人住在这里,我也很担心。”
对此,游佳豪表示,戴运友事后后已立即前往警局报案,他提醒干案人士,无论泼漆或带有恐吓字眼传单,皆已抵触了《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促请三思而行,别以身试法。
叶士愷也现场尝试拨打传单上电话号码,但都是空号,完全联系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