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我知道自己的极限,我觉得自己没有醉所以开车。”
一名男子于周三晚上途经隆市汉都亚路遇警方截查时,向执勤警员发表上述说词,惟当警员为其进行酒精测试后,发现其酒精含量指数超标。
据了解,该名男子车上载有另两名友人,他们当时是从市中心离开,正在返家途中。面对警员盘问,他坦言自己深知酒后驾驶违法,同时也坚称自己并没有喝醉,最终因酒精含量指数超标而被带返警局。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斯里玛兹兰周三晚上到隆市汉都亚路路障行动巡视时,向媒体指出,警方于晚上9时开始,派出35名警力,分别在隆市4个地区,即汉都亚路、甲洞路、旧巴生路及金山路展开“醉酒行动”(Ops Mabuk)。
他说,截至晚上11时30分,共有11名涉嫌酒后驾驶人士被带返警局,做进一步调查。
“其中6人证实酒精含量指数超标,另5人正在等候酒精测试结果。”
他指出,警方从5月26日开始连日展开“醉酒行动”8天,共有33人涉嫌酒后驾驶而落网。
“警方分别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及45(C)条文调查上述案件。”
玛兹兰再三提醒民众顾及自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勿酒后驾驶,并提出数项建议予饮酒人士,包括善用电召车和公共交通服务、要求友人或家人载送。
“饮酒人士可将交通工具停放在原处并上锁,然后使用电召车服务返家。”
另一方面,警方周三晚上也拉队到吉隆坡樟卡路的餐馆进行监督,确保业者皆有合法营业执照及遵守标准作业程序。
据一名执法警官透露,警方是基于接获投诉指出,当地出现汹涌人潮,疑似违反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条规,因此派员到该处进行监督。
据观察,业者皆有遵守政府指定的标准作业程序,在门口设置桌子置放搓手液和簿子,记录食客个人资料。当地也未出现人潮,仅食客于晚餐时间在餐馆内用餐。
玛兹兰指出,隆市警方于5月19日至6月2日期间,共开出463张罚单予违反有条件行管令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