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见证吉隆坡历史变迁,陆佑百年故居申遗。
超过一个世纪的陆佑故居,从建成至今已近145年,也是陆佑生前最后定居的地方。
华研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为保护该座具有文史价值的建筑物,该会发起申遗,并联合隆雪华堂、林连玉基金及马来西亚陈嘉庚基金,向国家文化遗产局申请将陆佑故居列为国家文化遗产。
与此同时,4华团机构亦委托荷兰皇家东南亚暨加勒比研究所研究员戴渊撰写申遗请愿书。同时在签署后,在上周五(2月24日)连同支持文件一并提交到国家文化遗产局。
文告中提及,由于该建筑位于市区中心的黄金地段,避免因租户停止续租而面对拆毁的风险。请愿书中,已详细向有关当局解释陆佑故居的历史价值。
4机构也希望能尽快通过评估,顺利让该建筑物成为国家级的文化遗产建筑,得到国家遗产法令的保护。
见证隆市变迁
除此之外,华研中心主任詹缘端受询时指出,该建筑物隶属私人产业,目前为一家律师行所租用,惟租约至今年便到期。
他透露,随著有关律师行无意续租,加上当地一带的地段水涨船高,故为免他日变作发展洪流的牺牲品,此举也是未雨绸缪。
陆佑故居位于吉隆坡的美丹端姑路(Jalan Medan Tuanku),该座建筑物早在1885年便建成,并为当时候的大矿主赵煜所有。直至1892年,在赵煜离世后,才被陆佑购下。这栋古迹建筑物拥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不单只是有关华人先贤事迹的证物,还见证了吉隆坡的演变与发展,由此可见其极具历史价值。
引述古迹及文化保存工作者张集强对于陆佑故居的形容,有指该建筑物特色在于其中西合璧的面貌。即在咋看之下,洋化的外观;细看之下,细节位却充满广东、粤式色彩。
该建筑物除了是吉隆坡具代表性的早前建筑,也是2位先贤把设计理念合二为一的印记,同时印证二人为吉隆坡华社耕耘的史迹。
本地华商蔡正木于1926年在安邦路建造的故居,于2006年不抵发展洪流,被强制拆除。80年文物古迹被拆毁,惹来华社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