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2日讯)雪州行政议员哈尼查披露,雪州房屋和地产局(LPHS)将援引2001年雪州房屋地产局法令第6条文,对州内雪州房屋(RSKU)出租第三者的19宗案例展开调查。
哈尼查透露,这19个遭投诉的单位,分别来自蒲种普特拉组屋(2个)、巴生柏廊镇阿兹丽雅组屋(10个)、加影卡普拉峇尤组屋(1个)、实达阿南De柏玛组屋(2个)、De基亚拉组屋(2个)及武吉丁宜泰弗里斯组屋(2单)。
“同时,巴生柏廊镇阿兹丽雅组屋有6个单位,因出租予外劳而遭雪州房屋和地产局发出警告。雪州房屋和地产局会继续沿著出租与租户的线索,以揭露更多抵触雪州房屋的法律问题。”
她指出,州政府也将援引1971年地方政府法令(1971号法令)和1974年道路、沟渠与建筑法令(133号法令)去调查屋主是否涉及非法装修、非法接驳电线、住户人数拥挤,以及妨碍和干扰公众等。任何违例的案例将交予房屋建筑委员会和地方政府采取法律行动。
哈尼查今日在雪州议会回答巴生港口州议员阿兹米占的提问时透露,州政府已建议发展商、组屋联合管理机构和联合管理委员会,依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维护与管理),以设立管理条例来维护和保护组屋区的安全。
拟条例保障卫生环境
哈尼查也指出,为了应付雪州房屋拥有者出租单位的问题,雪州房屋和地产局将重新仔细检讨和追查,有关出租单位的屋主,究竟是透过哪一个途径获得雪州房屋的优惠。
“房屋局将会与地方政府和房屋建筑委员会展开联合行动,在1971年地方政府法令和1974年道路、沟渠与建筑法令的条例下,对出租单位的屋主展开法律行动。”
她表示,在2001年雪州房屋和地产法令第38条文下,州政府将向雪州房屋出租第三者的屋主开出警告信,并要求屋主必须作出合理解释。
另一方面,哈尼查也透露,州政府也在著手拟定地方条例,以确保屋主遵守雪州房屋的条例。同时,任何违例者也遭受罚款,以为了确保组屋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受保障。
“雪州房屋和地产局将继续协调,以配合地方政府展开执法。往后任何获得雪州房屋的雪州子民,州政府也会给予严厉监管,包括向屋主阐明不得出租或转卖第三者。”
她补充,任何发现雪州房屋计划出现问题,可直接联络雪州房屋和地产局,或到官网直接作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