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5日讯)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表示,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72(1)条例,可赋予地方政府在合适地点征收停车费的权力,如果地方上的人民代议士认为不合适,可以向地方政府反映建议。
“有关法令阐明只要条件足够,任何公共合适场合与地点都可申请宪报作为停车位。为此,根据上述条例,经过申请宪报为收费停车位,地方政府就可向公众征收费用。”
黄思汉在回答班达马兰州议员梁德志的口头问答时,为地方政府落实停车位收费作出上述解释。同时,他也反驳梁德志有关传统马来甘榜、华人新村或传统渔村不适合征收停车费的论述。
他指出,有关郊区村落多木屋,因此不应征收停车费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事实上,在城市区里头也有很多木屋,如果因为有木屋就不能征收停车位,就连城市地区也会被排除。
针对依约州议依德里斯询问,是否依约距离八丁燕带不远,所谓的商业区其实都缺乏停车位,因此是否也能够一样免除停车收费。黄思汉则表示,凡是特别案例,地方人民代议士可以向地方政府提出建议。
另一方面,黄思汉披露,雪州子公司达鲁益山集团(KDEB)负责雪州11个地方政府的垃圾卫生工作,唯从明年1月开始,达鲁益山也将接管莎阿南市政厅的垃圾卫生工作。
黄思汉是在回应中路州议员法鲁拉兹的口头问答时指出,达鲁益山集团在雪州11个县市地方政府中,共委任930个承包商,包括421垃圾承包商,以及509个清洁和处理分散垃圾的承包商。
针对双溪比力州议员刘天球,有关洋垃圾进口的问题;黄思汉则强调,地方政府批准工厂合法执照,是根据业者拥有国家固体废料管理局(JPSPN)发出的固体废料进口准证(AP),以及环境部所发出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为准。
他说,地方政府只能通过执法和取缔行动来遏制塑料污染问题,而且洋垃圾进口准证不是由州政府或地方政府所发出,将洋垃圾问题泛滥而把矛头指向地方政府乃有欠妥当。
他表示,在打击洋垃圾活动方面,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只能加强执法和监管,而且通过执法不单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也能提升和维护雪州的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