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大马人民之声(SUARAM)促请希盟政府,兑现竞选宣言的承诺,勿再U转,立即释放所有在“未审先扣”法令下被扣留的青少年和孩童,并给予他们家人适当的赔偿。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瑟文指出,截至2018年,共有142名18岁以下的少年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下被扣留。
他说, 在该法令下有两种被扣留情况,一是被扣留在扣留中心,二是使用电子监控设备(EMD),在10公里范围内被监控,因此并非目前没有任何人在该法令下被扣留。
他强调,目前的刑事法典和法律足以对付儿童涉及的罪行,并指责警方对儿童滥用权力。
“当( 前朝) 政府落实防范罪案法令(POCA)和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SOSMA)法令时,他们表示只用手于对付冥顽不灵的犯罪分子而已, 试问16、17岁少年涉及罪行能有多严重?”
大马人民之声今日连同大马人权委员会召开记者会,表达反对政府援引防范罪案法令扣留少年时,如此表示。
人权委员会和大马人民之声发表声明指出,大多在防范罪案法令下被逮捕的少年,是因为进行盗窃而被扣。
人权委员会委员杰乐约瑟表示,没有任何儿童应该要在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留, 而且我国已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CRC),而且我国还有《2001年儿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