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4日讯) 登州政府一间子公司前业务发展经理涉及虚报申领及索贿超过270万令吉,总共面对138项贪污控状。
被告为依山沙(59岁),他于今日被带上登嘉楼地庭面控,不过他向法官罗菲雅否认有罪。
被告是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下被控104条罪,涉及虚报申领的款项高达228万6258令吉。被告也在同一法令第17(A)条文下,被控34条罪,涉及款项达令吉46万2360,
在34条控罪中,被告涉嫌于2014至2017年间,在登州及霹雳州向一家公司索取50万令吉贿款,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取工作准证的条件。
此案由反贪会副检察司阿米拉莎丽雅蒂提控,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赛阿兹马。
法官罗菲雅莫哈末择定此案于下月28日再次过堂,并准许被告以7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必须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完成审讯为止。
同时,被告也被勒令每月一次,到住家附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