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7日讯)“烟有头,债有主”,雪隆贩商公会联合会赞赏政府在饮食场所禁烟的新措施,惟希望把处罚对象设为不守规矩的烟民,而非无辜的贩商业者!
巴生滨海小贩商业公会主席邱志博认为,我国要迈向先进国目标,禁烟措施是一个好政策,惟政府在落实计划的过渡期,应给予适当调整,包括刑罚对象理应是违规的烟民。
“政府的刑罚规定,是烟民和贩商一旦违规,都要面对罚款,虽然烟民罚款更重,但对贩商而言仍有欠公平,因为贩商若已在档口或店内设立禁烟告示牌,可说是完全依循规定办事,但烟民违规,却导致贩商受牵连,是不公平的作法。”
雪隆贩商公会联合会投诉主任潘国全指出,贩商并不是执法单位,没有执法权,也没有发言权,阻止烟民违规吸烟的举动。
“贩商既无权限对付违规烟民,也不能开声谴责烟民,否则就是赶客,所以政府应该对付违规者即烟民,不是贩商。”
促允许设吸烟区
他们今早召开联合记者会,针对政府打算于12月在饮食场所推动禁烟措施,表达立场和提出建议,出席者包括雪隆贩商公会联合会会长陈联发、顾问陈秀溪、巴生滨海小贩商业公会妇女组主席杨润娣,与贩商业者苏永僔等。
陈联发也促请政府,允许开放式餐馆另设吸烟区,隔离烟民和非烟民顾客,达到双赢结果。
他重申,联合会不反对政府落实禁烟措施,也希望进一步扩大现有的禁烟区,惟仍希望政府给予缓冲期,先允许开放式餐馆另设吸烟区。
“只要隔离禁烟区和吸烟区,相信烟民和非烟民顾客都能接受,相安无事。”
另外,他也促请巴生市议会,既然打算从明年起,以罚款对付逾期缴付商业执照费的业者,就应该“赏罚分明”,为提早缴付的业者提供回扣奖励。
“市议会决定从明年起,以罚款商业执照费30至50%的措施,严厉惩罚延迟缴付商业执照费的业者,但市议会不应该只有惩罚,也应该设立奖励措施,以示公平。”
他补充,八打灵再也和莎阿南市政厅都有提供小礼物,包括赠送雨伞奖励提早缴付商业执照费的业者,巴生市议会应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