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吉隆坡市政局近年来不断推出交通罚单优惠,旨为解决拖欠的高额交通罚款,避免太多驾驶者列入黑名单,然而这会否本末倒置,间接助长交通违法的歪风,促使执法失去原有的效力,值得社会关注!
吉隆坡市政局近年来不时推出交通罚单优惠,例如本月起还推出“双重优惠”,凡从9月1日起,中交通罚单者,在48小时内缴清只需付15令吉,另外还有一个月优惠期,让市民以每张介于20至50令吉缴还罚单。
根据吉隆坡市政局今日发表的文告,在本月1日至25日的罚单优惠期间,已有10万4646张罚单缴清,涉及罚款额高达321万5100令吉。
市政局过去曾多次推出交通罚单优惠,其中从去年12月起至今年2月28日推出的罚单折扣,还一度延长4个月,让驾驶人士享有半年的优惠期。
执法需明确严厉
可是,交通罚单优惠的不断推出,是否造成政府当局的执法力度荡然无存,以导致日后再多执法也起不了阻吓的作用?
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总监黄绍文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认为,罚单优惠需要从两方面来看,即是定期或非定期优惠。
他也指出,定期优惠指的是,有规划性、持续性或一贯性的罚单折扣,例如中了罚单在数天内缴清,即能够享有50%折扣等。
“这些优惠是人们早已明确得知,并了解罚款数目多少;在这种优惠情况下,基本上是不会构成影响。”
“但如果是非定期或是季候性的优惠,则是会造成负面影响,毕竟大家会对于执法,抱著观望和不明确的心态,以致执法成效大打折扣。”
“要达到有效执法,需要符合三大因素,分别是明确性、迅速及严厉,因此交通执法必须要足够明确,才能达到一定成效。”
犯错了要面对
另外,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兼律师黄玉珠也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犯错了就应该要面对,而非提供折衷方法,否则可能造成本末倒置的情况,也不尊重法律的精神和意义。
无论如何,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却抱持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虽然不排除有些人会不守法,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会对执法抱有警惕的心态,而优惠期的推行,也会鼓励不少人趁机缴清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