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警方目前针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及其子公司所涉及的4宗案件,援引失信、接受贼赃等刑事条文展开调查!
全国副总警长丹斯里诺拉昔在今日召开记者会时,向媒体透露,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部门目前已针对4宗与一马发展公司有所关联的案件,展开深入调查。
需外国执法单位配合
他表示, 4 宗案件包括在2009年登州发展局(一马发展公司前身)有关50亿令吉伊斯兰中期票据案件、一马发展公司及PetroSaudi集团涉及伊斯兰证券交易的联营合作。
“除了上述2宗事件以外,亦包括一宗涉及35亿美元的购买能源资产交易与涉及30亿美元的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与Aabar公司的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计划。”
诺拉昔表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09(失信)、第411(接受贼赃)、第109/409(教唆失信)及第120B(刑事串通)条文,对事件展开调查。他指出, 基于相关公司的多数犯罪活动都在国外进行,因此警方需要通过外国执法单位配合,而警方亦已通知总检察署相关交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