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 选委会副主席丹斯里奥斯曼哈兹在今日发表文告,促请雇主必须允许以及给予充足的时间,让符合资格的员工前往投票站投票。
他说,双补选的地点已可上网查询,若是雇主阻止旗下员工到选区投票,将抵触《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25(3)条文,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他提醒所有候选人以及政党,在投票日当天,勿举办任何政治讲座和宣传活动,当中包括透过社交网站发布任何拉票相关的事宜。
与此同时,他叮嘱候选人或政党支持者必须遵守规矩,同时听取选委会和警方的指示,以确保选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