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雪隆华校董联会吁请尊孔国民型中学接受高等法庭判决,放弃索取尊孔独中校地主权,同时尊重独中董事会及众多华团的忠告,不应再提出上诉。
雪隆华校董联会主席蔡庆文今日发文告表示,吉隆坡高庭于8月28日宣判,撤销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长丹斯里郑福成,向尊孔独中董事长拿督黄位寅索取校地的起诉,说明尊孔校地主权在法律上属于尊孔独中。
他指出,尊孔中学自1906年创办以来,校地主权一直代代相传,掌握在原校董事会的手中,即使60年代改制另立国民型中学,教育部也非常明确承认,校地主权属独中原校,当时4位产业信托人也是由独中赞助人大会所委任。
“以上这些历史文件记录得非常清楚,无可争论,两校打起争地官司,也令华社情何以堪。”
他强调,尊孔独中目前正在兴建一座15层楼高的新校舍,这是华教发展里程碑上重大的建设,拥有校地主权可以确保校舍建设发展的永久性,因此让尊孔独中继续保有校地主权,非常重要。
理应彼此尊重
“我们对独中及国民型中学教育并无歧见,2种学校体制对华文教育都各有贡献,理应彼此尊重,相辅相成,针对校地主权争执,而向法庭提出诉讼是应该避免的。”
他补充,为了2校更好的长远发展,董联会促请尊孔国民型中学认真推动迁校计划,另觅适当地点建校。
“其实迁校计划计议已久,新校地据说也已圈定,虽然国民型中学属于政府学校,但为了下一代教育,华社肯定会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