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隆雪华堂会长拿督翁清玉表示,第14届全国大选提名乱象频繁,暴露出长期以来,行之多年的提名作业程序有待改进,希望下届大选可以更公正。
“候选人登记参选的时限,限缩在短短一小时进行,并不合理。事件一旦严重压缩,候选人未携带证件及文件等状况,甚至仓促审定候选资格引发种种争议。”
“因此,我们提出选务改革的必要,首先得从延长登记参选的提名时间开始。”
他强调,竞选提名不是枝微末节,是选务行政的重要一环。要深化马来西亚的民主,选举需要更公平,选务需要更严谨,选委会的选务革新绝对是当务之急。
他今日主持隆雪华堂第36届第15次董事会议时,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隆雪华堂副会长杨有为、李福旺、郑淑娟、拿督斯里张吉平、总秘书谢春荣、财政拿督黎德坤。
翁清玉表示,大选提名日发生各种状况,多名候选人因不同原因而无法参选,引发社会舆论争议。
抨选举官无视判决
“其中以希望联盟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席准候选人蔡添强因法庭案件,和希盟森州公正党晏斗州议席候选人希特南,未携带通行证而受阻提名一事,最为严重。”
“我们认为,选举官无视法庭判决,取消蔡添强的参选资格并不合理,形同篡夺法庭审判,严重违反宪法保障的公民参政权利。这种行政行为已明显失当。”
他说,提名通行证只是提名程序的文件,并非法律规定的参选要件,警方和选委会以未出示提名证为由,阻扰并拒绝受理候选人登记,侵犯公民的参政权利。
“面对这类质疑时,选委会主席宣称‘遭取消资格的提名人大可入禀法庭’的说词没有担当、且闪烁其辞的说法,不是选务机关主管应有的专业表现。”
“选举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办理和综合规划各种公职人员的选务工作,因此,务必依据法令公正行驶职权等规定,来凸显选委会公正超然的立场。”
他强调,选委会必须不受政治因素影响,完全从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则来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