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7日讯)雪州政府今日在州议会通过修改《1985年国家森林法令》,以加重罚款和监禁刑罚,对付在雪州境内非法砍伐及破坏森林保留地的不法之徒。
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指出,随著雪州议会通过修改这项法令,雪州已成为全国首个为了维护森林保留地及保护动植物生态环境,而修改该法令的州属。
她表示,西马半岛森林局曾建议修改《1959年国家森林法令》,但是没有一个州政府或中央政府,展开行动进行修改。
“这次雪州成为全国首个修改这项法令的州政府,目的是希望可以保护州内的森林保留地、红树林等,为保护环境尽一份力。”
等待苏丹谕准
雪州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在第13届第6季第1次州议会上,提呈动议讨论修改上述法令,经过辩论后,也一致通过上述法令的修改。
黄洁冰也指出,一旦获苏丹谕准后,这项法令将在近期内执行及宪报颁布。
她说,之前的法案对破坏森林或是森林保留地的刑罚并不严厉,罚款仅介于1万令吉至2万令吉,无法起到阻吓作用。
“因此,经过修改法案后,无论是罚款数额或是监禁时限都已加倍,州政府希望加强刑罚后,可以遏止不法人士破坏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