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8日讯)巴生今年冒增10%至15%广告看板,巴生市议会为避免有漏网之鱼,即出现未经申请获批便擅自竖立广告看板的情况,因此强制规定日后所有广告看板必须标注准证编号,以辩正合法性。
在这之前,由于市议会并没有硬性规定所有广告看板,必须标注准证编号,故很难纠察,往往出现漏网之鱼,一些非法广告看板只标注市议会标志,混水摸鱼。
巴生市议会早年因非法广告牌到处林立,每年平均损失400万令吉收入,在4年之前,市议会的广告牌收入年均仅达50万令吉。
市会增加收入
市议会为了修正非法广告牌问题,4年前开始展开一系列大规模拆除非法广告牌行动,成功让商家和广告商“听话”,遵照条规补办申请准证。
市议会这一举动,也成功增加广告牌方面的收入,从年均50万令吉增至200万令吉。
不过,市议会发现,今年冒增10%至15%的广告看板,其中不乏竖立在高架天桥旁、大路旁的大型广告牌,并经审查后,确定大部分都是未经申请获批的非法广告牌。
巴生市议员邱宜达指出,根据条规,所有广告牌必须标注市议会标志,但没有硬性规定必须标注准证编号。
他说,由于没有硬性规定标注准证编号,因此出现漏网之鱼,让非法广告牌只标注市议会标志,企图蒙骗过关。
“市议会为了严厉把关,已经在执照小组会议上通过,规定广告牌必须标注准证编号。规定标注准证编号,也方便市议会监督广告牌的合法性。”
拆非法看板 广告商罚1千
巴生市议会已拆除数个大型非法广告看板,并且罚款广告商1000令吉。
邱宜达说,市议会之前已拆除位于瓜拉冷岳路和万津路交界的一个非法大型广告牌,以及哥打桥交通圈和高架天桥周遭的非法广告牌。
他说,虽然非法广告牌已被拆除,但广告商并没有拆除架构。
他呼吁,有关广告商尽快向市议会补办申请广告准证,否则市议会将采取行动拆除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