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为整顿及提升隆市的夜市,市政局将从明年1月1日起,落实有关清理费、执照及摊位设备新指南,一旦小贩违反有关指南,可面对被吊销执照的对付行动。
联邦直辖区部副部长拿督罗卡巴拉表示,从明年1月1日开始,隆市夜市公会必须向市政局缴交清理费,让市政局负责各地区的卫生与环境。
“市政局将提供夜市小贩黄色遮篷、桌子、帐篷、围裙及帽子等设备,让所有夜市划一使用统一设备;市政局只会发出营业执照予在公会注册下的小贩,并按照执照规划及分配摊位位置。”
他说,市政局将以一对一的方式,与各夜市公会及小贩见面,以了解各自的问题及需求,再拟定一份达成双方同意的指南。该指南将在今年12月25日前完成,因此市政局将立即展开会面工作。
“虽然夜市小贩的设备将由市政局提供,惟是否以免费或折扣方式提供,则必须与隆市市长商讨后,才能够作出决定。”
不允许聘请外劳
他也提醒小贩,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夜市小贩是不允许聘请外劳工作,包括助手;夜市的时间是从下午5时至凌晨12时,不能在限定时间的两个小时前开始摆做生意。
他强调,当新指南实施后,市政局将严厉执行及管制,即使有一名小贩犯错,整个夜市也可能面临关闭的对付行动,因为这是夜市公会的责任。
“公会必须负责及确保夜市的清洁、交通及合法执照。市政局将严厉看待问题,不接受求情,若发现违例则吊销执照。”
他说,虽然夜市摊位是个小生意,若小贩能够确保夜市的清洁和秩序,将能够获得良好利润,并成为游客喜爱的好去处。
他促请,公会及小贩遵从规定及法律,并给予全面配合,以便提升夜市的形象,共同打造有秩序、清洁及美丽的夜市。
罗卡巴拉今日出席夜市小贩对话会时,如是指出。其他出席者包括市政局执行总监拿督诺玛及小贩执照及管理组副主任赛夫。
新批准4个 隆共102夜市
隆市政局小贩执照及管理组副主任赛夫表示,截至2014年12月,市政局一共在各地区批准98个夜市营业,直到今日,市政局再次批准4个新夜市,包括在十五碑及峇都慕达等,一共有102个。
“从2006年开始,市政局共发出2万2439张夜市营业执照,惟却只有8813张执照获得更新。”
他指出,目前夜市所面对的4大问题包括,清洁及垃圾、交通秩序、外劳及提早营业。
“在‘夜市转型计划’下,只有两个夜市成功转型,即敦依斯迈及美拉蒂花园的夜市,其他参与计划的夜市包括南北花园、洪成路及甲洞美娜园。”